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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
武宣县工业园区
编号:PKD-2719
  • 区县级
    园区级别
  • 工业园区
    园区类型
  • 土地,厂房,仓库,楼宇
    园区载体
  • 七通一平
    基础设施
  • 规划面积 16.53平方公里
  • 建成时间 2009年3月
  • 招商载体
    土地,厂房,仓库,楼宇
  • 产业集群
    绿色食品,纺织服装,陶瓷建材
  • 园区地址 广西-来宾市-工业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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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设施

土地平整

道路

给水

排水

排污

天然气

供电

通讯

园区介绍

一、工业园区基本情况

(一)区位与交通

武宣工业园区背靠大西南,面向粤港澳,位于中国东盟经济圈和“泛珠三角”经济圈以及北部湾经济圈的交汇点,处于南宁市与柳州市之间,距来宾市65公里、柳州市95公里、贵港市覃塘区7 O公里。距柳州机场85公里,南宁机场230公里。目前铁路货运可同时选在覃塘、来宾、柳州,均为一小时的路程。来宾-武宣-平南二级公路、209国道及广西规划建设中的三江至北海、梧州至平果高速公路呈双“十”字形在武宣纵横交错 。规划中柳肇铁路南线方案途经武宣。黔江河属珠江水系,绕县城而过,上接柳江、红水河,下与西江交汇直通珠江三角洲,素有“黄金水道”之称,常年通航1000-2000吨货船。大藤峡水利枢纽工程建设后,武宣水运交通优势更加明显,今后武宣将成为桂中重要水陆交通枢纽。

(二)园区基本情况和发展成效

武宣工业园区管委会成立于2009年3月底,工业园区规划从2009年4月份开始启动,总体规划面积16.53平方公里,规划建设面积13.53平方公里, 其中已开发建设3.86平方公里(企业净用地面积3.14平方公里),剩余建设用地面积9.67平方公里。规划为一区四园,即城东轻纺工业园、河西矿产品加工工业园、黔东制糖产业循环经济工业园和黔西建材工业园。园区一期控制性详细规划3.01平方公里。于2010年1月通过自治区产业园区确认委员会评审确认为自治区A类产业园区,成为来宾市县级第 一家取得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批复确认的自治区A类产业园区。

近几年来,武宣坚持工业强县主导地位,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已形成制糖产业循环经济集群、矿产品加工、冶炼产业集群。2009年实现工业总产值18亿元,税收1.2亿元,基础设施投入6000多万元。至2009年底止,已落户园区企业42家,建成投产项目35家,规模以上企业25家,在建企业7家,其中2009年新引进入园落户项目4个(不包括扩建、技改项目),总投资1.64亿元,新增规模以上投产项目2家。

(三)基础设施现状

随着项目建设的平稳推进,县政府筹集资金加大投入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目前武宣工业园区内的电网、水网、路网、排污排水规模已初步形成,园区内通讯发达,水电供应充足,水陆交通网四通八达。

现有日供水能力6万吨自来水厂1座,日处理2万吨生活污水厂1座(在建),工业污水处理厂2座(即锦兴公司日处理2万吨污水、百欧奇新能源有限公司日处理4000立方米酒精废液及沼气供应项目),排污水量较大的企业自建配套污水处理设施4座。

现有服务工业区中型垃圾压缩中转站1座,垃圾收集站3个。110KV变电站2座,35KV变电站4座,在建220KV、35KV变电站各1座。现有集装箱码头2个,园区河段配套货运码头4个。工业区全面覆盖电话、移动、宽带等现代通讯网络。园区四个工业园均具备良好基础条件,交通路网发达,其中城东、河西工业园主干道都为二级公路,黔东、黔西工业园为水泥路,在建黔西工业园10.13公里二级公路主干道。

二、工业园区建设情况

(一)园区基础设施建设进度加快。

2009年实施基础设施项目11个,其中启动重点建设项目有城东工业园污水处理厂、黔西建材工业园二级公路6公里主干道的建设、河西工业园佳诚22万变和3.5万变电站工程、敏诚矿业公司3.5万变电站工程、河西工业园供水管网改造铺设工程、900亩项目用地土地平整工程和企业部分标准厂房建设等,以各种投融资方式投入基础设施建设资金1亿多元。

(二)引资入园项目建设进展顺利。

近几年来,全县不断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园区项目服务得到有效提升,先后引进了华润水泥、硅锰合金项目等一批重大入园项目,合同总投资近30亿元,其中2008年新引资入园项目有华润水泥(武宣)有限公司、广西敏诚矿业有限公司、武宣广盛糖业有限公司一期年1.5万吨冰糖项目、广西来宾百欧奇新能源有限公司等4个,总投资15.4亿元;2009年引资入园项目有武宣县污水处理厂日处理2万吨生活污水项目、武宣润生储运贸易有限公司年7万吨仓储项目、武宣泰龙矿业公司年2万吨硫酸锰、佳诚220KV变电站等项目,总投资3.58亿元。其中广西敏诚矿业有限公司年8万吨硅锰合金项目、武宣锦兴制衣实业有限公司一期制衣车间、织布车间、武宣广盛糖业有限公司一期年1.5万吨冰糖项目已建成投产。华润水泥(武宣)有限公司年300万吨水泥项目等一批重大项目建设平稳推进。2009年南博会签约投资项目3个,签约投资额达5.5亿元,均已开展项目前期工作。

(三)服务企业取得较大实效。

结合开展服务企业年活动,坚持县四家班子领导联系跟踪企业服务制度、重大项目推进联席会议制度,实行“一个项目一名县领导、一个服务工作队”的跟踪服务责任机制。同时搭建政府、企业和银行勾通平台,下大力气解决企业融资问题,使原已停产一年多的4家冶炼企业在2009年下半年全部恢复生产,保持了园区经济平稳增长。

来宾市招商引资奖励办法

来政办发〔2008〕182号

为加大我市招商引资工作力度,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招商引资的积极性,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招商引资奖励办法的通知》(桂政发〔2008〕42号)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 一条 奖励原则

(一)分类奖励的原则。对成功引进外来资金的国内外公民、团体或组织进行奖励,其中,对社会引资者加大物质奖励的力度,对符合条件的我市公务人员引资者给予行政奖励。

(二)分级奖励的原则。各级人民政府可对本级重点招商项目,高科技、新技术招商项目及一定规模以上项目进行奖励。

(三)谁受益谁奖励的原则。鼓励项目业主对社会引资者进行奖励。

第二条 奖励对象

(一)我市公务人员引资者:在职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在职党政干部,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中的党政干部,其他事业单位中相当于科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领导班子由地厅级党委管理的企业中层以上在职领导干部。

(二)社会引资者:除我市公务人员引资者以外的其他引进外来资金者。

第三条 奖励条件

(一)引进外来资金是以独资、合资、合作方式投资于我市。

(二)引进外来资金投资项目必须已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并按项目实际利用外来资金额进行奖励。

(三)引进外来资金投资的项目,从工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计算,按两年内项目实际形成的固定资产投资金额达到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给予奖励。

(四)已在本市投资兴办企业后,通过引资人努力又使客商追加投资的,按本办法相应条款按其实际追加投资额给予奖励。

(五)对引进资金和项目有功的我市公务人员,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奖励暂行规定》(2002年第4号政府令,下同)给予行政奖励,不得接受项目业主任何形式的物质奖励。

(六)已在我市境内投资的外来投资者,用其投资所获利润再投资的项目,对引资者不再予以奖励。

第四条 奖励标准

符合奖励条件的,根据其引进的项目奖励类别、资金数额进行奖励。

(一)社会引资者奖励标准

对社会引资者,按实际到位引进资金额(仅限生产性固定资产投资)的 1.5%~0.1% 予以奖励,采取分档累加办法计算奖金总额。

1.引进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少于100万元的不给予引资奖励;

2.具体档次及标准:

档次项目引进资金额

档次

项目引进资金额

(人民币 万元)

分档的奖励比率

蕞低奖金额

(人民币 万元)

蕞高奖金额

(人民币 万元)

1

500以下

1.5%

1.5

7.5

2

500-2000

1.0%

7.5

22.5

3

2000-5000

0.5%

22.5

37.5

4

5000以上

0.1%

37.5

无上限

(人民币 万元) 分档的奖励比率蕞低奖金额

(人民币 万元)蕞高奖金额

(人民币 万元)

1500以下 1.5% 1.57.5

2500-20001.0% 7.522.5

32000-5000 0.5%22.5 37.5

45000以上0.1%37.5 无上限

(二)对公务人员引资的奖励标准

1.对公务人员引资者,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行政奖励。其中引进资金人民币 100 万元至 500 万元的给予嘉奖; 501 万元至 2000 万元的给予记三等功; 2001 万元至 5000 万元的给予记二等功; 5001万元以上的给予记一等功。

2.凡获得行政嘉奖的给予奖金人民币 800 元;记三等功的给予奖金人民币1500 元;记二等功的给予奖金人民币 3000 元;记一等功的给予奖金人民币 6000 元。

第五条 奖励资金

(一)社会引资者的奖励资金来源。

1.市本级引进的独资企业及项目,由市政府财政出资奖励。

2.市本级引进合资、合作企业及项目,由本市合资合作方、市政府财政各出资50% 给予奖励。

3.政府奖励资金,在财政一般预算中安排。

(二)公务人员引资者的奖励资金来源 。

凡获得行政奖励的人员,由批准机关颁发奖励证书、发给奖金。

(三)项目业主对社会引资者的奖励,不超过外来资金实际进资额的2.5%,奖励资金可列入当年法人经营成本。

第六条 引资者身份认定

(一)引资者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社会法人。

(二)引资者必须在外来资金实际进入来宾市前,获得由投资者签署的委托其开展投资引荐事务的委托书,并持有效身份证明,到市招商促进局办理引资者登记备案手续,未经招商部门同意,不得随意更改引资者登记材料。

(三)同一个项目一般只认定一个引资者。如投资者委托两个或两个以上引资者的,视为一个引资者团队。

(四)外来投资者不能同时以引资者身份对其自身投资的项目申领招商引资奖励。

第七条 引进资金额的确认

(一)外来投资者以现金投入的,按其项目形成固定资产实际到位金额计算(不含投资方在我市市内银行贷款),投资者投入的项目流动资金不计入引进资金额。

(二)引进境外资金的,依照国家财务制度折算成人民币后,按其在项目形成固定资产的实际到位金额计算,奖金以人民币支付。

(三)外来投资方在其合同投资额内以机器设备、专有技术等非货币资产作为注册资本投入的,按法定资产评估机构的评估价值计算。

(四)凡在项目合同规定蕞后进资期限后进入来宾市的外来资金,不再给予奖励。

第八条 奖励方式

(一)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自主引资的合资合作项目的奖励金,由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负责兑付。

(二)公务人员引资者所引资金到位后,由引资者向所在单位提出奖励申请,然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逐级审核上报。符合记二等功及其以下奖励条件者,经市招商引资奖励工作小组审核后,由市人事局和市招商促进局签署审核意见后报市人民政府表彰,并颁发奖励证书和奖金。符合记一等功者,经市招商引资奖励工作小组审核,由市人事局和市招商促进局签署审核意见后,由市人民政府呈报自治区人民政府表彰。

(三)社会引资者所引资金到位后,由引资者向市招商促进局提出奖励申请。市招商促进局应在收到引资者申请材料后10个工作日内,审核奖励申领材料,并做出是否符合奖励条件的回复;同时对符合奖励条件的申请,呈报市人民政府核准。市人民政府每半年组织一次对引资奖励申请进行核查。市政府核实引资奖励金额后,市财政局应在10个工作日内,将应核拨的奖励金一次性拨付到市招商促进局专用账户。市招商促进局应在收到市财政局拨付奖励金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引资者兑付奖励金。兑付奖励金时应当按有关法律法规代为扣缴个人所得税。

(四)引资者团队申领奖励金,不论人数多少,奖励金总额不变,须书面委托其中一人具体办理,奖金的分配由引资者团队自行商议。

(五)引资者可自行办理、也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奖励申报手续,但须本人持有效身份证明领取奖金。

(六)在项目投产运营一年内必须办理奖金申领手续。

(七)政府奖励资金在财政一般预算中安排,实行分级管理,市财政安排市本级招商引资奖励专项资金,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来华投资区管委会负责安排其招商引资奖励专项资金。

(八)按照本办法第五条的规定,由本市合资合作方出资进行奖励的,其相关企业应按本办法给予引资者奖励。

(九)奖金均以人民币支付,如引资者引进的外来资金为可兑换外币,则按该笔外币结汇水单的汇率折为人民币支付。

第九条 奖励工作的管理

(一)由市招商局、财政局、发改委、人事局、商务局、监察局、审计局等部门组成市招商引资奖励工作小组,负责对市本级奖励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招商促进局。

(二) 引资者按本办法获取的奖金为合法收入,受国家法律保护,引资者获得的奖金收入应依法纳税。

(三) 对采取各种不正当手段骗取奖励的,除追回全部奖金外,还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行政、经济责任;行为触犯刑律,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各级政府要认真执行招商引资的有关奖励规定,确保政府奖励资金的来源;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招商引资有关奖励的监督。对违反奖励规定的,要及时纠正并追究责任。

第十条 本办法适用于对市本级招商引资作出贡献的引资者的奖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来华投资区管委会可参照本办法制定相应的招商引资奖励办法。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来宾市招商促进局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2009年1月1日起执行。同时,废除2004年颁布的《来宾市招商引资奖励办法(暂行)》和实施细则的通知》(来政发〔2004〕14号)。

基础设施现状

随着项目建设的平稳推进,县政府筹集资金加大投入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目前武宣工业园区内的电网、水网、路网、排污排水规模已初步形成,园区内通讯发达,水电供应充足,水陆交通网四通八达。

现有日供水能力6万吨自来水厂1座,日处理2万吨生活污水厂1座(在建),工业污水处理厂2座(即锦兴公司日处理2万吨污水、百欧奇新能源有限公司日处理4000立方米酒精废液及沼气供应项目),排污水量较大的企业自建配套污水处理设施4座。

现有服务工业区中型垃圾压缩中转站1座,垃圾收集站3个。110KV变电站2座,35KV变电站4座,在建220KV、35KV变电站各1座。现有集装箱码头2个,园区河段配套货运码头4个。工业区全面覆盖电话、移动、宽带等现代通讯网络。园区四个工业园均具备良好基础条件,交通路网发达,其中城东、河西工业园主干道都为二级公路,黔东、黔西工业园为水泥路,在建黔西工业园10.13公里二级公路主干道。

招商载体
园区位置及周边配套

地价优惠

享园区专项财政

补贴土地成本低

010-8461 1891

固投补贴

按项目固定资产

投资额给予补助

010-8461 1891

税收优惠

三大税种给予最

高90%税收奖励

010-8461 1891

人才引进

高端人才引进

专项资金补贴

010-8461 1891

创新补贴

科研创新项目获得

专项产业基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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