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园区选址
象州石龙工业集中区,原规划面积7.69平方公里,根据工业发展规划,分为ABC三个区,集中区位于象州县石龙镇,距来宾市35公里,距柳州市58公里,距县城26公里,是柳来经济圈的重要组成部分。柳江河、红水河及黔江三条黄金水道在集中区南面交汇,可上溯至柳州、河池等。下达广州、香港是一条不可多得的黄金水道。柳江河流经集中区的水道长达5公里,排污容量巨大,较好解决了工业企业排污难的问题,国道209线自西向东横贯集中区,陆路交通十分便利。
二、园区现状
(一)规划编制情况
石龙工业集中区成立于2006年10月,2007年聘请具有国家甲 级资质的柳州城市规划院编制了2007一2020年总体规划,规划面积7.697平方公里,2009年由同一规划院对总体规划进行修编,修编后规划面积大13.542平方公里扩大了5.845平方公里。
(二)规划衔接情况
石龙工业集中区规划范围已纳入《石龙镇总体规划》(2007-2020年)及国土资源部门批复的《石龙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2006-2020年)范围。
(三)开发建设情况
石龙工业集中区规划面积共13.47平方公里,其中建成3.5平方公里,剩余面积10平方公里。
(四)基础设施建设情况
石龙工业集中区已建成基础设施投资8个项目,共计投资0.9亿元,其中龙旺11万伏变电站投资0.4亿元,在建基础设施投资3个项目共计投资0.3亿元 计划2010-2012年建设51个基础设施项目,总投资估算8.52亿元。
(五)企业入园情况
目前,石龙工业集中区已建成投产的项目12个,总投资24.8亿元,在建项目7个,总投资7.8亿元;在谈的产业项目4个,总投资23.2亿元。
(六)须上级协调解决问题
由于县级财政投入较少,对园区基础设施投入相对少,请上级部门给予资金上的扶持。
三、园区功能定位
为石龙工业集中区加速发展提供空间,便于今后项目落户,对集中区A区作为纸浆及纸制品发展基地,对集中区B区,作为糖业及粮食加工生产基地,集中区C区作为码头港口及物流发展基地。
四、围绕主导产业规划建设的专业园区(区中园)的情况
目前,A区进入的有共 7 家纸浆及纸制品加工企业,已有6家纸制品加工企业进行投产,另有1家正在筹建中,全部投产后将形成生产能力20万吨。B区以东糖石龙公司为龙头的制糖企业,年生产机制糖达7万吨。C区正在与北部湾投资有限公司洽谈整体打包开发事宜。
五、园区发展目标
到2012年,石龙工业集中区发展目标,计划总产值、增加值、税收分别达13亿元、4.5亿元、1.1亿元;
到2015年,石龙工业集中区发展目标计划总产值、增加值、税收分别达18亿元、6.3亿元、1.52亿元。
主导产业发展目标:
到2012年,石龙工业集中区纸浆及纸制品产业产值占集中区全部工业总产值的比重将由目前的27%提高到46.1%左右,实现纸浆及纸制品产业总产值6亿元。
到2015年,石龙工业集中区纸浆及纸制品产业产值占全部工业总产值的比重提高到50%左右,预计产值达9亿元。
象州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一、税费优惠
1、对区外企业、单位和个人到我县独资或联营新办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企业,从生产之日起,对外来方的生产经营所得,五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
2、对设在我县重点镇(指自治区批准的寺村镇、象州镇、石龙镇)、通道工业带上小城镇新办的农产品加工、环境保护、资源综合利用等企业,从生产经营之日起,三年免征七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3、对新办的高新技术企业,经自治区科技主管部门认定后,自生产经营之日起,五年免征三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4、外商投资企业根据税法规定享受所得税"免二减三"期间,同时免、减地方所得税。
5、对设在我县的国家鼓励类企业,以及自治区确定的有色金属、电力、汽车、食品、医药和高新技术六个重点产业的企业,自治区支持用高新技术改造提升的机械、制糖、林产、建材、钢铁锰业、化工、日用品七个传统产业的企业和农产品加工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6、对新办企业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除自治区以上的部分外,2年内全免,第3~5年按规定标准的50%收取。
二、土地优惠
外商(县外企业)投资办企业所需用地,可以购买土地使用权,也可租用土地;购买土地使用权的,工业用地为50年,商业及综合用地为40年,住宅用地为70年。租用土地的不受时间限制。以出让方式获得国有土地兴办企业的,按宗地标定地价可优惠35~50%。对重点大工业企业项目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实行用地零出售的优惠。
三、水电优惠
新办的外来投资企业实行水电安装设施免收增容费。水电收费以蕞低价格的收取。
四、其他
1、在我县投资经营2年以上,经济、社会成效显著的,可参加评先进评劳模,并根据参评结果授予相应的荣誉称号。
2、实行地方财政奖励投资者制度。企业当年上缴的税金属地方财政收入部分,第 一年由县财政按实得数(县财政可用财力)的30%奖励给企业;第二年比上年增加的,经财政部门核定后,按新增县所得部分的20%奖励给企业;第三年至第五年按企业实交数属县所得部分的10%奖励给企业。
3、投资企业固定资产额在50万元以上或年纳税5万元以上的,列为县重点企业保护对象,发放重点企业优待证,实行挂牌保护。
4、对引进县外资金投资工业项目,生产性固定资产投资在100万元的,奖励引资者1万元;投资在100万元以上的,在1万元基数奖基础上,另外再按增加生产性固定资产投资额的1.5%计奖。
交通运输、邮电
交通运输业快速增长。全县交通运输仓储邮政业实现增加值1.81亿元,比上年增长37%。在运输方面,全年完成公路客货运输周转量85968万吨公里,比上年增长43.5%,水路客货运输周转量11759万吨公里,增长36.2%。
邮电通讯业平稳增长。全年实现邮电业务总量2.64亿元,增长29.9%。其中邮政业务总量0.09亿元,增长27.6%;电信业务总量(含中国电信、移动、联通和铁通等公司等)2.55亿元,增长16.3%。
财政和金融
财政收入较快增长,金融业运行平稳。全县财政收入2.72亿元,比上年增长24.3%。其中一般预算收入1.46亿元,增长61.4%。一般预算支出5.28亿元,增长37%。年末全县金融机构存款余额21.55亿元,比年初增长15.8%,其中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余额14.97亿元,增长12.8%;金融机构贷款余额11.48亿元,比年初增长2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