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市经济开发区成立于2002年8月,是自治区级开发区,广西壮族自治区重点基础设施项目,玉林市委、市政府贯彻自治区党委、政府“工业兴桂”战略,全力打造的工业发展平台。
玉林市经济开发区位于广西玉林市城区东南部,规划面积957公顷,依托城市建设,规划建设成以食品、医药及医疗设备、服装、运动用品和IT产品等为主的健康产业基地,并集房地产、商业、文化娱乐服务于一体的,环境优美、功能齐全的生态型园区。目前,成功引进了燕京啤酒、旺旺食品、玉柴安达变速器、新希望饲料、博耐特电器、好邦医疗设备等一批知名品牌项目。玉林市经济开发区作为玉林对外开放的窗口,全市工业经济的主战场、主抓手,将继续按照“高标准规划、高起点建设、高效能管理”的要求,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品牌引领,集约发展的思路,主动融入泛珠江三角洲经济合作和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以及泛北部湾次区域经济合作,积极引进国内外著 名品牌项目和接纳东部产业转移及民间资本,做大做强以食品、医药和医疗设备、体育用品、IT产品等为主的健康产业和完善园区配套服务业,力争到“十一五”规划末,园区开发工业用地达1万亩,企业员工2万人,总投资60亿元,入园企业80家,实现产值80亿元,税收8亿元,努力打造成“现代制造业的集中区、吸引外资的集聚区、体制改革的先导区、循环经济的示范区”,发展前景十分广阔,热诚欢迎国内外客商前来考察、洽谈、投资、建设,我们将以优质的服务和优惠的政策与开发区设置党的工作委员会、管理委员会,分别为中共玉林市委员会、玉林市人民政府正处级派出机构,分别管辖区内党务工作、行使市一级综合经济管理权和部分行政管理权。
优惠的投资土地政策
1、工业用地原则上按土地成本价或基准地价的70%确定出让金。
2、投资者到经济开发区创办科研院所、技术开发咨询中介机构及所属的新产品新工艺(试验)基地,或经自治区科技主管部门确认,所办的企业属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或高新技术的,根据实际所需的生产用地和投资规模大小,地价另议。
3、凡在经济开发区内兴建的大型综合(专业)批发、商用、投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需商用、房地产土地抵顶的用地,通过招标拍卖或者挂牌办法供地,土地出让金可按实际拍卖价格给予20%~40%的优惠,但蕞低不低于成本价。
供地:为企业提供的土地达到“五通(水、电、路、通讯、排污)一平(平整土地)”。
供水:开发区内铺设有1米口径的自来水管网,由日供水能力达15万吨的玉林市自来水公司为企业供水,水源取自大容山,优质、天然、无污染。
供电:开发区内有220千伏变电站一座,附近有110千伏变电站两座,且实现双回路供电,确保常年用电正常供给。
排污:开发区内排水系统(宽5米,深2.5米,每小时达1.5万吨)实行雨污分流,接入城市污水处理系统。
依托城市建设的资源共享:开发区在城区东南部,能充分共享玉林城区的各项公共设施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