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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扩围 政策“红利”推动广西经济升级
2014
01/26
11:21

2013年8月1日,我区在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正式启动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试点纳税人目前突破4.3万户,90%以上的试点纳税人税负明显下降。政策“红利”催生了一批现代服务业企业,推动试点企业加快转型升级步伐。

试点5个月减税5.5亿元

1月1日凌晨,南宁铁路局南宁货运中心成功开出广西铁路运输业第一张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标志着我区铁路运输业和邮政业正式纳入“营改增”扩围试点。

这是继2013年8月我区在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实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后,“营改增”试点又一次成功扩围。业内有关专家表示,铁路运输业和邮政业纳入“营改增”试点后,进一步完善了增值税的抵扣链条,将推动铁路运输和邮政企业加快设备的更新换代,带动上下游发展。

作为2013年8月1日起被纳入“营改增”试点的企业,广西电视台受益颇多。电视台总会计师胡源告诉记者:“‘营改增’后,我们大概减负15%,税负的减少让我们可以腾出更多的资金用于节目制作、新闻播出以及产业发展的各项投入。”

对大部分纳入“营改增”试点的企业来说,新税制带来的最直接好处就是减税。据统计,“营改增”试点自2013年8月1日启动以来,截至目前,我区试点纳税人总户数突破4.3万户,90%以上的试点纳税人税负明显下降,累计为增值税纳税人减负5.53亿元。其中,试点一般纳税人减税1.19亿元,试点小规模纳税人减税0.98亿元,增加抵扣税额3.31亿元。

自治区国税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得益于“营改增”的实施,我区税制结构优化,增值税的链条式抵扣机制在三次产业间得以贯通,重复征税弊端也从制度上得以消除。试点“营改增”以来,我区超过90%的试点纳税人和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负都明显下降。

中小企业是此次税改中的最大受益者。由于小规模纳税人的普遍减税,普惠性地促进了服务型中小企业的发展。全区小规模试点纳税人8、9、10、11月销售额分别为10.5亿元、14.1亿元、16.1亿元和17.4亿元,逐月增加。同时,“营改增”试点后,由于试点纳税人购进设备取得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试点纳税人设备升级更新的积极性明显提高,推动了一批服务型企业从低端走向中高端。

服务业迎来发展新机遇

玉林市建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是一家建筑工程类的咨询服务公司,人员少、规模小,2012年营业额100多万元,在玉林市众多被纳入“营改增”试点的中小型服务类企业中颇具代表性。该公司税改前按5%的税率缴纳营业税,“营改增”后按3%的征收率征缴增值税。根据增值税计税办法,该公司2013年的税负下降了近40%,这为企业节省出不少流动资金。

采访中,现代服务业企业普遍对“营改增”试点带来的利好表示肯定。从数据来看,“营改增”试点启动后,广西现代服务业新增纳税户也呈现加速增长态势。截至目前,全区新增试点纳税人1.7739万户,其中新办试点企业7549户。新办企业主要集中在文化创意服务、鉴证咨询服务、研发和技术服务、物流辅助服务、信息技术服务等行业,其中文化创意服务、鉴证咨询服务、研发和技术服务类企业分别占新增户数的32.59%、21.32%和10.8%。

随着服务业新办企业不断增加、业务量大幅增长、竞争力不断增强,对地方经济税收增长的拉动作用也明显增强。2013年1-11月,广西第三产业地方税收同比增长19.2%,占全区地方税收增收总额的比重达88.6%,突破500亿元大关。

广西社科院数量经济研究所副所长姚华分析,“营改增”试点之后,由于增值税抵扣机制发挥作用,不仅服务业内部的抵扣链条得以贯通,而且第二、第三产业之间的链条也将被打通。例如,由于可从服务类企业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抵扣,降低成本,这可能促使第二产业将原本自己“消化”的诸如咨询、售后等服务外包,这将促使广西第三产业朝着专业化细分和集团化的方向发展,使第三产业成为广西新的经济增长点。

随着“营改增”的深入实施,带动了企业主辅业分离步伐不断加快,促进了二、三产业的深度融合。以梧州市为例,在全市“营改增”试点纳税人中,研发和技术服务业、鉴证咨询服务以及文化创意服务企业户数占比超过7成,目前该市已有近10家企业把设计、运输等辅业从主业中剥离。据测算,全市主辅分离工作全部完成后,预计全年可增加地方一般预算收入100余万元,而随着制造业和服务业融合发展加快,这一数额还将继续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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