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9年6月科技部等八部门共同启动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创业行动以来,广西积极推进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创新创业工作,组织自治区有关高校、科研院所、农技推广机构和各市、县(市、区)有关单λ的科技人员、科技致富能手、乡土人才等深入农村和涉农企业,通过建立科技示范基地、科技培训指导、经济合作组织等形式开展各类科技服务和创新创业,努力为“三农”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有效科技服务。
截止到目前,广西共有各级自然人科技特派员4435名,其中,自治区认定农村科技特派员483名,各市、县区选派科技特派员3610名、自发型科技特派员342名。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创新创业已覆盖全区80%的县(市、区),服务领域涉及一、二、三产业。特别是自2012年以来,全区各级科技特派员累计创办企业168家,组建经济合作组织、专业技术协会497个,累计引进、推广农业新品种950个、新技术1041项,累计培训农民113万人次、发放技术资料251万份,累计带动11.54万户农民增收。
在推进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创新创业工作中,广西主要突出“六个强化”,努力做好农村科技特员的选派(认定)、管理、考评激励、引导支持等工作,探索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社会化长效科技服务机制,使开展农村科技创业工作成为广大科技人员的自愿行为,成为他们转化推广科技成果的有效途径,成为科技服务“三农”的创新模式。
一是强化统筹安排,突出服务重点。做好自治区级农村科技特派员选派认定的统筹工作,Χ绕全区农村科技重点工作认定农村科技特派员,对于主动为国家农业科技园区、自治区现代农业产业科技示范县、农业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试点)、农业良种培育中心、农业标准化生产技术示范基地、社会主义新农村科技示范村镇建设和国家、自治区农业重大(重点)科技项目实施提供服务的科技人员优先选派为农村科技特派员。
二是强化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农村科技创业模式。各地以满足农民需求和发挥科技特派员特长为出发点,形成了各具特色的科技特派员农村创业模式。如科技特派员创办科技示范基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辐射带动农民增收的个体经营模式;科技特派员采用投资入股,建立利益共同体的模式;科技特派员租用农民承包地或公司土地,再包给农民,变农民为农业工人的规模化发展模式;科技特派员以技术入股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技术服务模式;科技特派员合伙组建公司、中心,以企业运作方式服务农民的发展模式;科技特派员联合党支部服务农民的模式等等。
三是强化按需选派,引导科技特派员开展长效服务。在科技特派员选派、认定过程中,坚持自愿和“自行配对”原则,根据服务对象需要选择合适的科技特派员,科技特派员与服务对象自行商定服务内容、服务报酬、服务方式等,并签订服务协议,确保科技服务的针对性、有效性和长效性。
四是强化项目引导扶持,建立激励机制。广西年设立农村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试点示范专项,支持一批开展农村科技服务成效较好的农村科技特派员,继续根据服务对象需要,开展有效科技服务,指导建立一定规模的科技示范基地,构建利益共同体,联合开展科技成果转化或科技攻关、新产品开发,探索建立长效的科技服务机制。农村科技特派员项目课题筛选立项以考查科技特派员在申报课题之前的工作成效为主,并计划逐步向后补助形式发展,以激励科技特派员扎实有效开展各类科技服务。
五是强化绩效考评,表彰先进,宣传典型。专门制定《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科技特派员工作绩效考评办法》,将从工作落实与计划安排情况,约定或计划的年度科技服务、创新创业工作任务、目标完成情况,利益共同体或长效性、市场化服务机制建立及运行情况,科技服务、创新创业效果效益情况等四大方面,ÿ年对农村科技特派员进行工作绩效考评,并根据绩效考评结果评选表彰一批优秀科技特派员。对优秀科技特派员将加大宣传力度,并以科技项目形式给予奖励支持。对于û有开展科技服务或服务成效不佳的科技特派员,一律不给予支持,或者取消科技特派员资格。
六是强化管理平台建设,推进信息化管理。2013年,广西建立了全区农村科技特派员学习交流专用平台(QQ群),80%以上的自治区级农村科技特派员加入了平台。通过该平台,科技特派员不仅可以随时查看有关文件、要求,也方便了科技特派员之间的沟通交流,以及工作咨询。最近,广西正在建设全区农村科技特派员信息管理系统,建成后将建立全区农村科技特派员的信息数据库,并应用该系统开展农村科技创业和科技服务情况统计及年度工作绩效考评,建立数字化科技特派员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