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产业用地政策实施工作指引(2020年版)》(以下简称《指引》),系统梳理了近年来国家和自治区出台的支持产业发展的规范性文件,重点对新产业新业态发展、企业转型升级、民生服务设施建设等领域用地政策的实施进行了说明,为产业用地提供政策“工具包”。
《指引》对划拨、招拍挂、协议出让、弹性年期、作价出资(入股)等用地供应方式进行了梳理,以及对土地供应底价、土地价格优惠、价款缴纳进行了说明。此外,关于产业用地特殊政策,《指引》对配套设施建设纳入土地供应条件的情形、分期供地、企业转型涉及的用地、鼓励地下空间开发、过渡期政策等各类产业用地特殊政策进行了梳理;还明确了改变土地用途,产业用地使用权分割、合并转让、出租、抵押,卷宗与台账管理,落实批后监管责任等四项产业用地管理要求。
《指引》明确,广西产业用地政策是指国家和自治区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和自治区制订的适用于特定行业的用地政策(不包括房地产业)。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坚持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对产业用地中各种所有制经济一视同仁、平等对待,防止排除、限制市场竞争等不规范行为。
《指引》的出台,给产业用地主体和其他行业主管部门提供了产业用地政策指引参考,助推全区经济向更高质量、更高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方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