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西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推动科技创新促进广西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广西科改33条”),从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深化科研机构体制改革、激发科技人员创新活力、加强科技成果转化激励、优化创新平台载体建设、完善科研管理机制、加大科技开放合作力度、强化科技体制改革保障等八个方面形成33条政策近90个政策点,“补短板、破瓶颈、建机制”,为经济高质量发展赋创新之能。
据了解,与以往的政策相比,“广西科改33条”具有系统性、创新性、突破性的特点。在创新性方面,“广西科改33条”吸收党中央、国务院的最新精神,借鉴了发达省市先行先试的经验做法并结合广西实际
再创新,有许多的政策点是在广西甚至全国首次提出。
“广西科改33条”在产业创新、企业创新、人才创新、成果创新、治理创新、格局创新等方面出台了很多“硬核”举措。其中,在产业创新方面,在国内率先提出“推进‘蛙跳’式产业快速发展”,在生物医药、人工智能、智能制造等领域大力发展引领产业变革的颠覆性技术,推动相关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实现“蛙跳”式发展,连续支持不少于3年。力争通过发展引领产业带动相关产业上下游实现“蛙跳式”发展,加速新旧动能转化。
为充分释放科研人员创新活力,“广西科改33条”率先提出“开展以事前产权激励为核心的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改革试点”,赋予科研人
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提出开展人才薪酬制度试点,推行科技成果权属改革、绩效工资分配向关键科研岗位倾斜,对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实行“一项一策”、清单式管理和年薪制,用人单位可自主确定高层次人才工资水平和分配形式,不受控高线限制,突破薪酬总量控制的“天花板”。在智力密集型科研项目中用于科研人员绩效激励的间接经费比重,在国家现行规定的基础上再提升5%;对领衔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的个人将直接授予广西科技特别贡献奖。建立创新平台载体激励与退出机制,首次提出对国家级高新区实施综合排名奖励机制,对新获批国家级高新区等3类高新区分别给予最高1000万元、800万元不等的经费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