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印发《支持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促进经济稳增长若干措施》,立足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特殊时期,及早谋划全年稳增长大势,要求全区自然资源系统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采取25条针对性措施,全力做好自然资源要素保障,推动广西经济稳增长和全年目标任务实现。
针对疫情防控项目建设用地需求,《措施》明确,疫情防控建设项目可先行使用土地,其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应保尽保,全部纳入自治区本级统一保障;对选址有特殊要求的项目,确需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的,视作重大项目允许占用。疫情结束后,项目建设单位要按规定完善相关用地手续。
即日起,广西各级自然资源部门对疫情防控建设项目开通行政审批服务“绿色通道”,实行容缺受理、即到即办,在最短时间内办结。对因疫情防控急需办理不动产登记的,确保1个工作日内办结,其中抵押登记要即时办结。同时,主动对接疫情防控地理信息服务需求,对疫情防控项目无偿提供坐标系转换、地形修测、无人机航拍、地图编制等专业测绘地理信息服务,为工程建设提供及时有效的技术支撑。
面对疫情可能带来的经济下行压力,广西自然资源厅明确,要充分运用电话、微信、短信、电子邮件、政务服务平台等方式,主动与急需开工重大项目业主单位、行业主管部门、建设指挥部沟通联系,做好重大项目用地前期服务指导,及时协调解决用地问题,加快用地报批材料组卷上报,加快稳增长项目落地建设。今年,将按各市2019年新增建设用地年度计划指标总量的30%,提前预支给各市支配使用。
同时,扩大自治区指标核销范围,在对自治区统筹推进重大项目、“双百双新”项目、易地扶贫搬迁项目、保障性安居工程、脱贫攻坚“四大战役”项目、“四建一通”工程和“四好农村路”项目、自治区储备计划项目以及单独选址的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项目等八大类项目实施指标核销的基础上,将“五网”(路网、航空网、能源保障网、水网、互联网)基础设施重大项目用地指标全部纳入自治区本级统一保障。各地自然资源部门将主动对接联系砂石企业,加强服务,督促指导尽快复工复产,保障稳增长项目建设的砂石稳定供应。
《措施》要求,全区自然资源系统要创新审批方式,大力推行审批事项“不见面”办理,引导群众、企业通过“网上办”“电话办”“邮寄办”等非接触方式办理业务,提高审批效率。对需同步报送纸质资料的,待疫情结束后补交纸质材料原件。用地审批事项中需要前置的评审、论证等工作,采取网上联审、函审、影像对比等方式进行,疫情防控期间暂时取消用地预审踏勘论证、永久基本农田占用和补划实地踏勘论证等户外要求。
在审批环节上,简化不符合规划项目办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的修规程序,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因疫情导致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不能按法定时限提交申请,以及不能按材料清单准备前置材料的,视为不可抗力原因,顺延至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提交;对疫情期间有效期届满的,可推延至疫情防控解除后3个月内申请办理登记手续。
在缓解企业资金压力方面,《措施》明确,对受疫情影响不能如期缴纳相关费用的,允许土地出让金延期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分期缴纳;采取“先租后让”“租让结合”方式供地的企业,允许暂缓交纳国有土地租金;承租国有土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可申请减免土地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