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月19日,广西占全区规上工业总产值约50%的120家重点工业企业,已开工95家,开工率为79%;占全区规上工业总产值约70%的500家重点企业累计复工复产338家,开工率为68%。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累计开工率从2月9日的不到20%,稳步恢复至47.3%。主要做法:
一、及早谋划,整体部署
2月4日,即组织专门团队研究工业企业复工复产工作,并通过电话、微信等形式通知各市工信系统抓紧做好组织动员等前期准备,着手安全有序推动工业企业复工复产。2月8日,印发《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切实加强疫情防控做好工业企业有序复工复产的通知》,并建立复工复产日报和周报制度;2月17日,召开全区工业企业复工复产视频会议,对各市县复工复产的工作重点、要素保障、监督管理等提出具体要求,督促指导各市县加快推进工业企业复工复产进度。
二、抓住重点,统筹兼顾
除优先保障防疫物资生产企业和肉油奶蛋等生活必需品企业稳定生产外,按照保产值、保税收、保就业的要求,确定了优先抓重点行业、重点产业、重点企业、无疫情县区加快复工复产的工作思路,抓好这些重点,可以起到以点带面、以大带小、纲举目张的作用。全区各级各部门紧紧围绕十大千亿元产业、产值前500家和前120家重点企业、54个无疫情县区,针对复工复产突出问题,群策群力抓好协调服务,收到了良好成效。
三、落实政策,强化保障
(一)建立工业企业复工复产协调机制。按照500家重点企业和54个无疫情县区2月底前应复尽复的工作目标,成立由工信厅牵头相关部门参与的复工复产协调调度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用工、物流运输、财税金融、防疫物资4个专门工作小组和6个督导工作小组,4个专门工作小组针对企业用工、物流运输、财税金融、防疫物资等问题实施定向服务;6个督导工作小组分区域对500家重点工业企业实施精准包干服务,发现梳理问题并及时协调督促各级各部门加快解决。
(二)加大对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扶持力度。协调自治区财政部门累计筹措2460万元资金对全区生产防疫物资的企业进行补贴;协调全区13家以上银行共审批投放贷款9.87亿元;落实中央财政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给予的贴息支持;开通审批绿色通道,加快企业办理相关生产许可审批;帮助企业解决原材料、设备采购、交通运输、招工用工、供电保障、消杀防护各类生产困难问题等。极大地缓解了企业复工复产防疫物资保障问题。
(三)强化复工复产企业各项要素保障。一是建立重点企业疫情物资分级保障机制,按照自治区统筹保障一部分、各市县自筹解决一部分、企业自购解决一部分的原则,切实保障重点企业复工复产实际需求。目前,自治区支持复工复产的200万只口罩已调拨至各市,有效缓解了重点企业防疫物质的紧缺状况。二是保障复工复产物资运输,对担负保供任务以及生产生活资料运输车辆,在落实防控要求的条件下优先放行。对非湖北等重点疫情区域的外来车辆和人员,进行必要的登记、体温检测和消毒后,无异常情况且采取佩戴口罩等必要防护措施的前提下,一律予以放行。三是支持员工返工返岗。对非湖北等重点疫情区域的外来员工,持有规定的健康证明且体温检测正常的,不需再次进行隔离。四是加大复产复工企业用电支持,对疫情防控期间暂不能开工、复工的企业,供电企业放宽容(需)量电价计费方式,变更周期和减容(暂停)期限;对逾期不缴费的疫情防控相关重点用户和复产复工的大型工业企业,在3月31日前不计收违约金。五是做好复产复工金融服务,协调各金融机构主动对接企业需求、主动提高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占比、主动降低利率(费率)水平、主动指导企业申请财政贴息;对受疫情影响暂遇困难的企业,完善展期续贷衔接,调整还款付息安排,保障企业征信相关权益,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保持网点和线上服务畅通,对企业提出的融资需求原则上要在24小时内进行对接。
下一步,一是会同财政厅、人民银行研究出台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若干财政金融措施;二是研究出台支持中小企业保经营、稳发展的政策措施;三是会同人社厅研究出台促进企业用工的扶持奖励办法;四是研究出台各级政府扶持企业复工复产的责任制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