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12月31日)上午,广西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攻坚行动新闻发布会在南宁召开。
发布会现场。
记者从发布会现场获悉,自2015年以来,自治区党委、政府把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作为缓解能源紧张和解决环境污染的重要举措,作为促进广西汽车产业转型升级和消费升级的具体行动。特别是2019年9月4日,自治区政府在柳州召开全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现场经验交流会,提出从2019年10月起至2020年底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攻坚行动,力争用一年多时间实现新能源汽车保有量翻番,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基本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进入到全国先进行列的目标任务。
据统计,截至2019年9月30日攻坚行动开始之前,全区新能源汽车保有量为73203辆;全区已建成充电桩6948个、充电插座16563个;已接入自治区级电动汽车充电服务平台南网八桂充,并向社会公众提供服务的充电运营商26个,终端充电桩2400多个。
资料图。
近年来,在全区各界的努力下,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远未能满足社会需求。为此,自治区政府提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攻坚行动的总体目标:
到2020年底,全区新能源汽车保有量比攻坚行动前增长100%,达到14.6万辆以上;
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占汽车总保有量的比例从攻坚行动前的1.1%提高到2.5%左右,增长1.25倍;
增量汽车电动化率增长100%以上,即从攻坚行动前的6%提高到12%以上;
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更加完善,充电便利性大幅提升,全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进入全国先进行列。
资料图。
为完成上述总体目标任务,攻坚行动方案中提出了八项行动:
一是专用停车位建设行动。由各市、县政府主导,挖掘城市富余空间资源,临时增设增量新能源汽车专用停车位。
二是充电设施建设行动。要求各市按适度超前原则,制定充电设施建设专项规划或方案,有针对性地开展充电桩、充电插座等充电设施建设,在城市主城区合理规划建设快慢充互补的公共充电站。
三是审批提速行动。对新能源汽车推广项目的规划审批釆取容缺审批、一站受理、一站备案方式,提高办事效率;提速建筑设计审批,加强建筑设计事前审查,综合考虑新能源车消防安全要求,合理划定充电设施建设和专用停车区域;对用于营运的新能源汽车按照相关规定,简化程序,优先审批、优先批复营运路线、优先过户。
四是执法便民行动。主要包括改进规划执法、改进城市综合执法、改进交通执法、改进消防执法、加强价格执法等。
五是示范单位建设行动,打造新能源汽车应用示范点、公务用车示范、城市公交运营示范、城市物流运营示范。
六是绿色小区创建行动,倡导绿色节能,组织开展“绿色小区”评比。
七是共享绿色出行行动,向社会公众提供新能源共享汽车服务,重点在居民小区、工业园区、商圈、学校、医院、交通枢纽等区域设置新能源共享汽车租赁网点。
八是企业服务行动,组织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完善新能源汽车全生命周期各项体系;组织将新能源专用汽车提供给环卫、园林、市政、物流、工程企业等部门试用;鼓励和支持注册地在广西的汽车生产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力度,不断提升新能源汽车产品功能和质量。
资料图。
为保障攻坚行动的任务目标能够顺利完成,攻坚行动方案制定了五项保障措施。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建立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厅际联席会议制度,负责统筹协调全区推广工作,研究解决重大问题。
二是强化责任落实,明确设区市政府的主体责任,市政府一把手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部署、亲自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有部署、有措施、有经费、有人抓、有成效。
三是加大财政扶持,自治区财政安排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专项扶持资金,重点在充电基础设施“短板”建设和配套运营服务等方面给予扶持。
四是强化工作考核,组织专门力量,加强对各市、各部门工作推进情况的督促检查,并建立月报及“红黑榜”工作机制。
五是强化宣传引导,向社会公众普及新能源汽车基本知识,宣传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政策,提高全社会对新能源汽车的认知度和接受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