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3日,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高质量发展支持政策发布。
据悉,2019年8月26日,国务院批准公布了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标志着广西对外开放站在了新的历史起点。同年12月23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对外发布了《促进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高质量发展的支持政策》(桂政发〔2019〕53号),共11个方面30条政策(简称“广西自贸三十条”),举全区之力推动自贸试验区高质量发展。
中国(广西)自贸试验区建设指挥部副指挥长、自治区商务厅厅长蒋连生表示,制定广西自贸三十条有三大考虑。一是着力构建“三位一体”的发展路径,以制度创新为核心、以政策创新为支撑、以产业发展为导向,三者有机结合推动自贸试验区高标准建设、高质量发展。二是着力形成“四最五集聚”的发展态势,自贸试验区要成为广西产业转型升级最具潜力、开放合作最具优势、创新创业最具活力、体制功能最为完善的特殊经济功能区,推动高端产业集聚、跨境产业集聚、功能平台集聚、制度创新集聚、优秀人才集聚。三是着力打造“两高、两低”的特殊经济区,自贸试验区要建成高度自由、高度便利,低成本、低税负的特区。
据了解,广西自贸三十条实现了“三个首次”:广西首次出台贡献奖励政策。企业缴纳税费、对地方经济作出贡献的,就可以享受奖励,与地方政府分享财力贡献。广西首次出台跨境产业链支持政策。国内外企业只要将制造产业链的重要环节布局在我区,并带动服务环节在我区集聚的,地方经济贡献部分,都可与企业分享。广西首次系统性出台总部经济支持政策。确定管辖外地两个或两上以上子公司,具有集中投资、销售、统计、纳税等功能的,都可以享受总部优惠政策。
蒋连生介绍,广西自贸三十条力度大、含金量高、系统性强,主要体现在:
突出支持产业发展。先进制造业。符合条件的制造业产业可享受免收地方分享部分企业所得税的政策,相当于企业所得税按9%的税率征收,还可以享受当年对地方经济贡献的70%的奖励。现代服务业。符合条件的服务业产业可享受与先进制造业同等的优惠税率和贡献奖励幅度。跨境产业。中国—东盟特色优势跨境产业链、跨境金融、跨境电商、跨境物流发展以及面向东盟的大宗商品交易平台、权益类平台等,可享受地方经济贡献50%—70%的奖励。总部经济。总部企业落户开办最高可获得1亿元的奖励,最高还可给予地方经济贡献70%的奖励。
突出支持引进高端人才。对符合广西自贸试验区鼓励引进的急需紧缺专业人才,5年内个人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予以全额奖励。对打算长期在片区工作、符合各片区产业发展方向等条件的外籍人才和留学生,给予工作许可、居留许可、教育医疗等便利,解决其后顾之忧。
突出增强片区自主发展能力。加大放权力度,将自治区级和设区市级经济管理权限全部下放到各片区。片区收入片区留用,5年内片区产生的所有地方收入大部分留存片区使用。各片区新增用地、能耗、环保等指标单列,政府债券重点向片区倾斜。支持片区开展市场化招商和引进战略合作伙伴整体开发,5年内享受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奖励。
据了解,2019年8月26日,国务院正式公布新设广西等6个自由贸易试验区。相比较其他新设立的自贸试验区,广西自贸试验区有如下几个特点:一是在定位上要全面落实中央关于打造西南中南地区开放发展新的战略支点的要求,发挥与东盟国家陆海相邻的独特优势,着力建设西南中南西北出海口、面向东盟的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形成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和丝绸之路经济带有机衔接的重要门户。二是目标上明确要建设引领中国-东盟开放合作的高标准高质量自由贸易园区。三是赋予改革试点任务最多的自贸试验区。广西《总体方案》共涉及政府职能转变、深化投资领域改革、推动贸易转型升级、深化金融领域开放创新、推动创新发展、构建陆海新通道和形成“一带一路”有机衔接的重要门户等七个方面120项试点任务。(江苏113项,山东112项,云南104项,河北98项,黑龙江87项)
广西高度重视自贸试验区的开放型经济基础,大力支持招商引资和产业发展,部署各单位抢抓获批后第一轮招商引资黄金期,大力开展招商工作。组织召开中国(广西)自贸试验区面向全球投资合作洽谈会、中国(广西)自贸试验区推介会、中国(广西)扩大进口政策说明会等,促成一批重大项目签约。从2019年8月30日揭牌至截止2019年12月20日,广西自贸试验区累计新设立企业为3554家,其中新设外资企业29家。新增内资企业注册资本319.6亿元,新增外资企业注册资本9.46亿美元(合同外资7.69亿美元)。
同时,制定出台一系列重要文件。除近期印发的《促进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高质量发展的支持政策》以外,《中国(广西)自贸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即将印发实施。《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正在制定,并已列入2020年广西人大立法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