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近日,广西自治区政府印发关于《促进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高质量发展的支持政策》(以下简称《政策》)的通知,从赋予片区先行先试改革优先权、支持先进产业集聚发展、着力吸引总部企业落户等方面提出30条支持措施,鼓励试验区大胆试、大胆闯、自主改,建成引领中国-东盟开放合作的高标准高质量自贸试验区。
根据《政策》,通过税收减免、资金奖励等政策支持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集聚发展。据悉,自贸区将对新设立的符合主导产业方向的电子信息、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人工智能、生物医药、绿色化工,以及现代物流、数字经济、文化创意、医疗康养、融资租赁、人力资源服务等企业,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或符合享受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条件的,自取得第一笔主营业务收入起,免征地方分享部分企业所得税5年,且对其自取得第一笔主营业务收入起5年内,按其当年对地方经济贡献的70%予以奖励;对新设立的持牌法人金融机构,对在各片区新设立的贸易类企业,以及以互联网、新媒体等为依托的新经济服务平台类企业、电商企业、区块链企业等,按其对地方经济贡献情况给予奖励。
《政策》还提出,实施引进人才奖励,对符合广西自贸试验区鼓励发展的产业以及各片区开发战略合作伙伴、招商合作伙伴,其企业高管、骨干科研人才以及其他急需紧缺专业人才,自2019年8月30日起5年内,对其在试验区缴纳个人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最高可按100%给予奖励。打造产城融合新高地,支持资源性要素指标向片区倾斜。加大对片区建设的投入力度,片区产生的地方收入用于片区建设,统筹自治区各类资金优先支持试验区建设发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