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新闻网南宁6月6日讯(通讯员 欧阳丹)为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发挥企业在技能人才培养、评价方面的主体作用,近日,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开展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依托有关企业等用人单位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工作,作为我区推进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改革的第一步,在全区征集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企业。
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是指经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的评价机构(企业等用人单位和第三方评价机构)依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行业企业职业(工种)岗位要求,对劳动者的职业技能水平进行认定的行为,是一种与职业资格评价并行的技能人才评价方式,对认定合格人员,由评价机构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纳入技能人才统计,与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享受同等待遇。
一、《通知》明确了试点企业应具备的条件
1.管理规范、信用良好,已建立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激励衔接机制,具有完善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和激励约束机制。
2.拟开展等级认定的职业(工种)以本单位生产一线的主体技能型职业(工种)为主,从业人员较多、技能含量较高,且与本单位生产经营业务直接相关,在业内具有一定影响力。
3.能够足额提取并合理使用企业职工教育经费,能够为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提供稳定的经费保障。
4.具有专门负责等级认定的内设机构,具有与等级认定职业(工种)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并拥有一支稳定的专家队伍和考评人员。
5.具有与等级认定职业(工种)相适应的场地、设施设备、仪器仪表等硬件设施和监控设备。
二、《通知》明确了企业申报的途径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符合条件的企业按要求填写《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备案申请表》后,向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自愿申报。
三、《通知》明确了具体的申报时间
各申报企业须于2019年6月14日前完成申报工作。
四、《通知》明确了纳入试点的工种(职业)范围
根据《通知》,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职业(工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15年版)》中收录的技能类职业(工种)和新职业,并颁布有相应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准入类职业资格不纳入试点范围。
其中,选择在全区食品、汽车、石化、电力、有色金属、冶金、机械、建材、造纸与木材加工、电子信息、医药制造、纺织服装与皮革、生物、修造船及海洋工程装备等14个千亿元产业涉及的主要职业(工种),以及就业需求量较大的家政服务、餐饮等职业(工种)优先试点,面向单位职工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