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广西日报5月28日消息,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电网企业增值税税率调整相应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的通知》正式印发。根据《通知》,广西将对符合条件的工商业企业用电价格每千瓦时平均降低2.82分,电价调整自2019年4月1日起执行。
电网企业6月,广西还将继续出台工商业用电降价政策,争取在去年一般工商业电价平均下降10%的基础上再降低10%。
此次降价后,广西工商业及其他用电(单一制)电压等级不满1千伏的每千瓦时0.7075元,电压等级1-10千伏的每千瓦时0.6933元,电压等级在35千伏及以上的每千瓦时0.678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