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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财政安排11亿元支持北部湾经济区重大产业发展
2013
06/06
16:47

日前,自治区财政厅与自治区北部湾办联合编制的《2013年广西北部湾经济区重大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安排方案》下发,今年我区安排11亿元专项资金支持北部湾经济区重大产业发展。

自治区财政厅有关负责人介绍,今年11亿元的专项资金重点用于支持自治区政府确定的14个重点产业园区基础设施项目,以及重点推进的北海出口加工区B区项目等。资金扶持更加突出实效,优先安排年内完工项目和续建项目,以及为重大产业项目配套的基础设施项目等,继续实行资本金注入、投资补助多元化资金支持方式。

据悉,2013年的专项资金重点安排的项目包括:重点产业园区基础设施项目、保税物流园区基础设施项目、中马钦州产业园区及产业项目等。其资金构成情况为:一是按项目类别分,重点园区基础设施项目补助资金5.38亿元,航道建设补助资金1.01亿元,其他基础设施项目补助资金1.35亿元(含北海出口加工区B区补助资金1亿元),产业项目补助资金2.38亿元,物流项目补助资金2000万元,其他项目补助资金1800万元,前期工作经费5000万元。二是按支持方式分,资本金注入1.911亿元,占资金总额的17.37%;投资补助9.089亿元,占资金总额的82.63%。

目前,自治区财政厅已联合自治区北部湾办公室将2013年广西北部湾经济区重大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中的第一批资金拨付至有关部门及市、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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