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一带一路”香港法律及仲裁服务研讨会在南宁举办,旨在为内地企业“走出去”,尤其是在开拓“一带一路”市场过程中提供法律服务和协助。随着“一带一路”建设的推进,越来越多广西企业“走出去”开拓国际市场,如何利用法律来解决企业遇到的问题成了企业家们关注的焦点。香港是亚太地区首屈一指的国际法律及争议解决服务中心,在解决国际纠纷方面富有经验。香港法律界可以为“走出去”的桂企提供什么服务?广西律师协会与香港律师会如何加强交流合作,携手开拓“一带一路”法律服务市场?记者进行了深入采访。
A 法律服务支持桂港合作
“桂港经贸合作需要两地法律服务的强力支持。”自治区商务厅副厅长梁艺光说,“希望广西企业充分抓住‘一带一路’发展机遇,用好香港金融、法律等专业服务,进一步拓展国际市场。”
梁艺光介绍,桂港两地依托《内地与港澳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和泛珠合作框架互动频繁,尤其是2015年底中央政府批准广西实施CEPA先行先试以来,两地经贸合作领域不断拓宽。2017年5月,广西第一批5家CEPA先行先试示范基地诞生,成为桂港澳重点领域合作的标志性平台;2017年11月1日,香港至北部湾的“天天班”航线正式开行;2018年1月8日,香港国泰港龙航空公司执飞的南宁直飞香港航线正式开通。今年一季度,广西与香港进出口贸易总额为64.7亿元,同比增长28%;香港在广西投资项目21个,实际港资达0.36亿美元。截至今年3月,香港在广西投资设立企业累计共6817家,实际利用港资87.2亿美元;广西批准在香港投资项目149个,投资总额17.9亿美元。
对于走出去的企业来说,香港拥有国际视野和专业的法律服务是其中一个亮点。”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驻广西联络处主任卢咏斯表示,2017年12月,国家发改委与香港特区签署了《支持香港全面参与和助力“一带一路”建设的安排》。《安排》提出支持香港发展高增值海运服务,包括海事法律和争议解决等,同时鼓励内地海运企业充分利用和支持香港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专业服务,以市场化的方式为内地企业拓展海外市场和投资项目提供专业的法律、争议解决、会计、税务等服务;支持两地在大型基建项目建设运营一体化方面的合作。
“香港政府驻广西联络处在过去一年中积极推动桂港两地在经贸上的合作。”卢咏斯说,今年1月,联络处举办了“善用香港营商优势把握‘一带一路’商机”投资香港研讨会,向在桂的大型企业介绍了如何利用香港的独特优势,建立平台,把握“一带一路”的机遇走向世界。
B 香港提供专业法律服务
“企业在拓展世界市场时,难免会遇到一些商业上的问题或争议。如何尽快解决问题或争议,不影响投资回报是很重要的环节。”卢咏斯说。
卢咏斯表示,在“一国两制”体制下,香港拥有独特的双重优势,是亚洲商业和服务业重要枢纽,具备完善和现代化的服务业,并在法律、金融、会计、税务及工程等服务领域拥有大量的专业人才。香港专业人才对内地以及国际商业文化、政策和法律系统等积累了不少经验,有助于在争议解决时担当中立角色。此外,香港的司法独立在亚太地区排名第一,众多世界级的国际仲裁机构选择在香港设立办事处等,这些优势可协助内地企业在“一带一路”倡议下“走出去”。对于涉及多方参与的跨国投资和基建发展项目,香港作为中立的第三地,还可以在企业出现不可预料的争议时,提供非常专业的法律与解决争议服务。
“我希望通过‘一带一路’香港法律及仲裁服务研讨会,能够给广西的有关部门、法律界及计划到‘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投资的企业,对香港的法律和争议解决服务有更深入和全面的认识,从而进一步推动广西和香港企业、金融机构建立伙伴关系,拓宽广西与香港在法律和争议解决服务方面的合作空间,以香港所长配合国家所需,协助落实‘一带一路’倡议。”卢咏斯说。
香港律师会会长苏绍聪对此表示认同。他说,尽管目前新加坡、马来西亚等东盟国家也是仲裁地,但广西及其他内地企业选择香港作为仲裁地,可以更好地享受到服务水准专业、法律制度完善、高度司法自治权、仲裁自由度高、裁决被广泛认可等多重优势。“这对于内地企业拓展世界市场,寻求争议解决服务,是一个很好的选择。”苏绍聪说。
C 两地加强法律领域合作
在本次研讨会上,香港律师会与广西律师协会签订了关于加强两地律师业发展与合作的协议书。“此次协议书旨在发挥桂港两地律师业界优势,落实培训机制以及深化两地律师学习交流形式。”苏绍聪说。
据悉,早在2013年,香港律师会就与广西律师协会签署了交流协议书,两地律师业界开展正式交流合作逾5年。“这次所签署的协议书相当于之前的补充协议,主要针对‘一带一路’倡议下的业务拓展,探索两地律师如何优势互补携手深化合作。”苏绍聪说,广西律师期望得到更专业的培训,而香港多个律师事务所在东盟国家都有分所,在处理跨境业务方面经验丰富,可以为广西律师界提供协助与参考。
“广西与香港每年都会举办青年律师交流活动,此次签订的协议书内容更加丰富,比如,下一步我们会跟香港律师会共同举办论坛,提议香港一些律师事务所到广西设立办事处。”广西律师协会会长黄志文表示,香港的优势可以帮助广西律师“走出去”。
为进一步加强交流与合作,5月17日,由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率领的代表团,参观了中国-东盟国家法官交流培训基地、国家法官学院广西分院,深入了解内地法官培训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