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治区能源局印发广西2018年风电开发建设方案,计划在2018年新增核准建设风电项目160万千瓦,超过不再核准。为避免圈占资源,自治区能源局将采取措施清理未在核准有效期内开工建设的项目。
根据自治区能源局印发的《广西2018年风电开发建设方案》,2018年我区风电开发候选项目共45个,建设容量269.4万千瓦。根据国家能源局有关文件精神,我区风电2017年至2020年新增建设规模为500万千瓦,2017年已核准项目208.5万千瓦。2018年,我区拟新增核准项目容量160万千瓦左右,新增核准项目规模超过160万千瓦后本年度不再核准。
有的投资主体,为圈占资源申请新增建设风电项目,但迟迟未动工。为切实加快项目建设,避免圈占资源和挤占建设规模等问题,自治区能源局对已有项目获得核准的企业,要求其项目须达到一定进度,才受理其候选项目核准申请。
其中,进度要求为开工的,需提供用地、用林批复文件,资金到位证明(集团企业要提供列入集团年度投资计划文件),项目施工承包合同、监理服务合同、主要设备采购合同,永久性工程需已正式破土刨槽进行地基基础施工;进度要求为投产的,需提供与电网企业签订的并网协议、调度协议、购售电合同,以及上网电量记录材料。
已核准的项目,自治区能源局要求不得擅自变更投资主体,凡发现存在倒卖项目行为的,项目一律作废,涉及企业列入黑名单,取消其在我区开发风电项目的资格并报国家能源局处理。
下一步,自治区能源局还将采取切实措施,清理未在核准有效期内开工建设的项目,对项目核准满4年仍未投产的项目单位暂不安排新增建设容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