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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广西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用地实现100%保障
2018
01/21
17:56

“对符合条件的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用地实行先用后报、边建边报,提高了项目用地保障的质量和效率。”1月11日,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相关领导告诉记者,广西创新支持脱贫攻坚用地这一政策,促进了全区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用地提前两个月实现100%保障,累计落实用地指标达1987.5公顷。据悉,这一做法已在中央和国土资源部制定的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政策中应用。

2016年4月,为解决用地报批周期长的问题,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出台了《全力支持脱贫攻坚的若干政策》,在全国率先实行先用后报、边建边报用地政策,对因扶贫搬迁安置需要、当年必须建成安置的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用地,在满足相关条件的前提下可先用后报、边建边报。同时,将脱贫攻坚用地保障纳入年度工作要点,建立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用地月报制度,全力支持贫困地区实施道路畅通、饮水安全、防灾减灾、电力保障、危房改造、产业发展、旅游扶贫等项目建设。

2017年,该厅把易地扶贫搬迁项目、保障性安居工程和自治区统筹推进重大项目一道,纳入自治区专项指标保障范围。对33个滇桂黔石漠化广西片区县及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每县单列下达新增建设用地指标40公顷,由各县优先用于保障中央预算内项目、易地扶贫搬迁、防灾减灾和县域经济等项目。同时,专项安排10个自治区农民工创业园建设试点项目用地指标200公顷,推动贫困县开展增减挂钩节余指标交易5批62.68公顷,指标收益近1.6亿元全部返还用于贫困县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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