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需要新征用土地或改变土地使用性质的建设项目,在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到建设与规划部门办理建设项目规划选址意见书。需提交以下材料:
1、 项目规划选址的申请
2、 项目建议书及批准文件
3、 项目单位的营业执照或有关合法证明
4、 申请选址位置的1:500—1:2000地形图2份
5、 建设与规划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在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扩建或改建项目,应当向建设与规划部门申请定点,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需提交以下材料:
1、 项目规划定点的申请
2、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准文件
3、 项目单位的营业执照或有关合法证明
4、 申请定点位置的1:500—1:2000地形图2份
5、 项目详细规划设计图或初步设计总平面图及批准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