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广西区财政厅获悉,今年自治区本级财政继续安排13亿元专项资金支持广西北部湾经济区重大产业发展,目前今年首批9.1亿元专项资金已下达。截至2016年底,广西自治区本级财政累计安排用于支持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各项建设发展的专项资金已达100.6亿元。这些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广西北部湾经济区重大产业发展,完善重点产业园区路网、供水、供电和航道等基础设施建设。
据悉, 从2008年起,广西开始设立北部湾经济区重大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支持经济区内重点产业园区基础设施,重大产业及相关的基础设施,扶持港口航运和物流业发展,以及经济区重大课题研究、重大规划编制和重大基础设施前期工作。截至2016年底,广西自治区本级财政累计安排用于支持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各项发展的专项资金已达100.6亿元。今年广西首批支持北部湾经济区重大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包括电子信息、生物制药、装备制造、现代服务业等重点产业及配套项目补助资金4.13亿元,园区路网、供水、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项目补助资金3.78亿元;北部湾港、空港经济区、内河港、公路港、信息港等北部湾“五港”联动发展项目补助资金0.99亿元,口岸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资金等0.2亿元。
在专项资金的支持下,南宁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中马钦州产业园、东兴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等14个广西北部湾经济区重点产业园区蓬勃发展,辐射带动了一大批国内外知名大型企业落户,产业聚集效应凸显,重大产业蓬勃发展。同时,在专项资金支持下,南宁综合保税区、钦州保税港区、凭祥综合保税区及北海出口加工区相继建成并通过验收,形成了海关特殊区域门类最多、政策最优、开放度最大的保税物流体系,成为将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建设为带动、支撑我国西部大开发的战略高地,成为推动和加深中国与东盟国家之间交流合作的重要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