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6日,记者从自治区财政厅获悉,2017年,自治区本级财政继续安排广西北部湾经济区重大产业发展专项资金13亿元。日前首批资金9.1亿元下达,将重点用于北部湾经济区产业壮大、互联互通和园区升级发展。
自治区从2008年开始设立广西北部湾经济区重大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北部湾经济区内重点产业园区基础设施;重大产业及相关的基础设施;扶持港口航运和物流业发展;经济区重大课题研究、重大规划编制和重大基础设施前期工作。截至去年底,自治区本级财政累计安排用于支持北部湾经济区各项发展的广西北部湾经济区重大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已达100.6亿元。
在专项资金的支持下,分布在南宁、北海、钦州、防城港、玉林、崇左6市的14个重点产业园区蓬勃发展。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完善重点产业园区路网、供水、供电和航道等基础设施建设,基础设施条件的改善,为把广西北部湾港建成亿吨大港、支撑重点产业园区经济加快发展及重大产业项目落地建设投产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也为招商引资营造了良好的环境。专项资金重点规划建设14个重点产业园区,辐射带动了国内外知名大型企业纷纷落户,产业聚集效应凸显。此外,在专项资金支持下,南宁综合保税区、钦州保税港区、凭祥综合保税区及北海出口加工区相继建成并通过验收,形成了海关特殊区域门类最多、政策最优、开放度最大的保税物流体系,成为将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建设为带动、支撑我国西部大开发的战略高地,成为中国与东盟国家之间推动和加深交流合作的重要平台。
据了解,今年首度批复资金的分配,安排电子信息、生物制药、装备制造、现代服务业等重点产业及配套项目补助资金4.13亿元,园区路网、供水、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项目补助资金3.78亿元;北部湾港、空港经济区、内河港、公路港、信息港等北部湾“五港”联动发展项目补助资金0.99亿元;口岸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资金等0.2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