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自治区“美丽广西·宜居乡村”活动电视动员大会在南宁召开,正式启动“美丽广西”乡村建设活动第三阶段工作。
开展“美丽广西”乡村建设活动,是自治区党委、政府贯彻中央建设“美丽中国”决策部署、实施绿色发展战略的重大举措。活动的持续有效开展,有力推动我区农业生产快速发展、农村环境显著改善、乡风文明大幅提升。“美丽广西”乡村建设活动已成广西的一张靓丽新名片。
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描绘了营造“三大生态”、实现“两个建成”、谱写建党百年广西发展新篇章的宏伟蓝图,对加快推进“美丽广西”乡村建设提出了新的任务和要求。最近,自治区下发了《“美丽广西·宜居乡村”活动指导意见》和三个专项活动工作指南。落实好自治区部署要求,就是要以民之所望作为政之所向,着力打造“美丽广西”乡村建设升级版,让宜居乡村记住乡音、留住乡愁,展示乡韵、沉淀乡情。
打造“美丽广西”乡村建设升级版,就要着力推进乡村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让农民群众拥有更坚实的增收致富基础。产业发展是加快农民群众脱贫致富的治本之策,也是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长久之计。要按照“产业富民”专项活动提出的“五个一”目标,抓住当地生态优势,发展生态产业,培育壮大生态经济,实现产业强、百姓富、生态美。要把“产业富民”活动与脱贫攻坚任务有机结合,统筹谋划、协同推进,努力走出一条具有广西特色的绿色转型绿色崛起之路。
打造“美丽广西”乡村建设升级版,就要着力推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让农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既要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确保“服务惠民”活动各项政策和措施有效落实,也要加速完善乡村公共服务载体(平台),规范服务流程,落实人员经费,努力实现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承载起农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