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近日公布的2016年企业工资指导线明确,广西今年以货币平均工资增长率8%作为企业工资增长的基准线,上线(预警线)为12%,下线为3%。
自治区人社厅建议企业应根据自身的情况,依据本工资指导线进行工资集体协商,合理确定本企业的工资水平。企业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比上年提高,职工工资水平可围绕基准线进行增长。企业经济效益有较快增长,工资水平可相应增长,但要根据企业的承受能力,量力而行。企业经济效益较低或亏损时,职工工资水平可围绕下线适当给予增长。在企业工资指导线的区间内,对工资水平偏高、工资增长过快的国有企业,建议不超过基准线。
自2013年以来,广西企业工资指导线的基准线、上线逐年下调,基准线从12%降到8%,上线从19%降到12%,下线则稍有上调并维持在3%。自治区人社厅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企业工资指导线下降,并非意味着工资进入负增长,只是工资涨幅较以往有所减少。广西适当下调工资增长指导线,与当前的宏观经济形势相协调,并且也符合广西企业经营和发展压力较大的实际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