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广西政府新闻办了解到,2016年广西全区计划易地扶贫搬迁总规模79721户、330000人。其中,滇桂黔石漠化片区县(不含“天窗县”)、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搬迁243666人,占搬迁总数的73.8%。
广西易地扶贫搬迁采取集中安置为主,分散安置为辅的安置方式。集中安置方式主要包括依托县城、重点镇、产业园、乡村旅游区、中心村安置和其他安置等,占安置总规模的93.9%。分散安置主要包括插花安置、投亲靠友等。
依托县城、产业园、重点镇安置:结合新型城镇化建设和产业发展,在县城、产业园区、重点镇附近建设集中安置区,安置不具备基本生存条件地区且有一定劳动技能、商贸经营基础的搬迁对象。
依托乡村旅游区安置:挖掘当地生态旅游、红色旅游、边关旅游、休闲养生旅游和民俗文化等资源,因地制宜打造乡村旅游重点村或旅游景区,引导周边不具备基本生存条件地区搬迁对象适度集中居住并发展乡村旅游。
依托中心村安置:依托靠近交通要道的中心村,新开垦或调整使用耕地建设移民新村,引导本行政村内或周边行政村居住在生存条件恶劣地区的搬迁对象就近集中安置。
插花安置:依托安置区已有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以及土地、空置房屋等资源,由当地政府采取回购空置房、配置相应耕地等资源安置部分搬迁对象。
投亲靠友等其他安置方式:引导搬迁对象通过进城务工、投亲靠友等方式自行安置,除享受易地扶贫搬迁补助政策外,迁出地和迁入地政府应在户籍转移、社会保障、就业培训、公共服务等方面给予支持。
据悉,为了完成好2016易地扶贫搬迁计划,广西将搬迁任务落实到人到户。督促县(市、区)政府进一步加强入户调查摸底工作,根据新一轮精准识别成果,对列入2014、2015扶贫生态移民搬迁对象和2016年计划搬迁对象重新核实,明确具体人员名单及建设规模。
同时,逐个明确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具体项目,落实项目选址及用地规模。组织各市、县(市、区)上报2016年项目选址和用地计划,逐个明确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具体项目选址及用地规模,划出移民搬迁“红线图”。开展项目用地需求情况专项核查,编制《广西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工程项目用地计划》,由自治区优先安排用地指标,统筹保障移民生产生活用地。同时启动2017—2018年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用地计划数据采集工作。
此外,完善广西易地扶贫搬迁信息平台建设。根据广西自治区新一轮精准识别工作,组织项目县重新填报搬迁规划情况表和搬迁群众信息表等材料,进一步明确2016、2017年搬迁移民“从哪儿来到哪儿去”,2018年搬迁移民“到哪儿去”,建设广西易地扶贫搬迁数据库,完善易地扶贫搬迁信息综合管理平台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