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旅游业跨越发展,推动我区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和促进消费结构升级,提高人民生活质量,自治区人民政府日前印发《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强调优化规划编制方式,推进旅游产业用地改革。
《意见》强调,各地各部门编制和调整土地利用、城乡统筹、交通建设、环境保护、文化体育发展等各类规划时应充分考虑满足旅游业发展的需要。改革规划编制方式,旅游资源富集区要采取旅游发展规划与相关行业规划“多规合一”的编制方式,形成科学的产业配套体系、完善的产业空间布局、合理的产业发展结构。强化旅游规划的科学性和引导约束作用,建立健全旅游规划编制、论证、审批、执行、监督、检查的各项制度和工作机制,坚持先规划后建设,加大落实督查力度。
《意见》要求,加快总结和推广桂林国际旅游胜地旅游产业用地改革试点经验,进一步探索旅游用地改革路径和创新模式,努力实现旅游产业用地在用地管控、用地保障、土地集约节约利用、耕地保护与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有新突破。制定重大旅游项目准入标准,科学确定重大旅游项目,严格实行重大旅游项目准入制和退出机制。编制广西旅游产业用地专项规划,切实做好重大旅游项目用地计划指标保障工作,积极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多渠道保障重大旅游项目用地需求。指导各地逐步改变、改善旅游用地利用方式,尽量减少改变用地类型的旅游项目占地规模,提高旅游用地利用效率和效益。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研究制定农村集体土地流转、城镇和乡村低效用地再开发利用扶持政策,探讨土地租赁合作模式,增加农民收益。拓展旅游用地来源,扩大旅游用地空间。引导旅游产业用地管理实现科学、节约、集约、高效,促进旅游产业用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相互协调和统一。
《意见》明确了我区旅游综合改革的目标。通过深化旅游综合改革,整合和优化部门职能,优化旅游发展环境,加强旅游业与相关产业深度融合。努力把我区建设成为全国一流、世界知名的区域性国际旅游目的地和集散地。到2020 年,全区旅游总消费额达到8500亿元,城乡居民年人均出游达到5 次以上,旅游业增加值占全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超过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