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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马钦州产业园北上招商 中外政府合建产业园战略地位凸显
2013
12/18
03:33

继中新(中国-新加坡)苏州工业园区和中新(中国-新加坡)天津生态城之后,中国第三个中外政府合作建设的产业园区正在崛起。昨日,由商务部投资促进局、中国马来西亚钦州产业园区管委会共同举办的中马钦州产业园区招商推介座谈会在北京举行。

广西自治区政府副主席张晓钦在致辞中介绍,中马钦州产业园区是国家和广西对外开放的重要平台,是以开放促进改革的重要试验区。同时,中马钦州产业园区与马中关丹产业园区共同开创了“两国双园”投资合作新模式,成为国际经济合作的新典范。

商务部、发改委、工信部、国资委及马来西亚驻中国使馆、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相关负责人与60多名海外企业家进行了现场问答,并围绕中马两国发展战略需要,从政策、资金、人才、产业布局、外事等各方面介绍了中马钦州产业园区加快开发建设的支持政策。

据《第一财经日报》了解,中马钦州产业园地处广西北部湾经济区核心地带钦州港金鼓江地区,于2012年4月正式开园,规划面积55平方公里,规划人口50万人。去年4月,两国政府总理赴园区出席开园仪式并共同为园区奠基,充分体现了产业园的战略地位。

今年10月,习近平主席、李克强总理先后出访东盟,与马来西亚纳吉布总理举行会谈,明确提出“将钦州、关丹产业园区打造成两国投资合作旗舰项目,带动两国产业集群式发展”、“建设好钦州、关丹产业园区”的园区战略定位和发展要求。

张晓钦介绍,广西自治区正紧密围绕服务国家周边外交战略、打造中国东盟合作“钻石十年”和中国—东盟自贸区升级版,以建设“中国—东盟产业合作先导区、创新开放试验区、睦邻友好示范区”为目标,举全区之力支持园区开发建设,积极促进园区在构建“西南、中南新的战略支点”中发挥引擎作用。

中马钦州产业园区在拥有独特区位优势的同时,正在打造具有特色吸引力的政策优势。相关负责人介绍,园区享受多重叠加优惠政策,在园区投资不仅享受国家西部大开发优惠政策外,还同时享受广西北部湾经济区的优惠政策和广西自治区政府给予园区的专门扶持政策。

以用地保障为例,广西自治区在编制实施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时,单列下达用地计划指标、林地指标,确保园区建设需要。在税收方面,国家鼓励类产业企业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于符合园区产业导向、科技含量高、发展潜力大的强优企业还可按有关规定免征一定比例的地方所得部分企业所得税。园区内高新技术、轻工食品等工业企业,以及物流业、金融业、信息服务业等服务企业,免征自用土地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自用房产的房产税。对年纳税额较高的企业,对企业高管和高技术人员可以按照个人所得税地方所得部分1∶1进行奖励。

不仅如此,国务院已明确赋予中马园区享受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相关政策,近日出台的《云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总体方案》再次将中马园区列入支持范围,鼓励园区在促进沿边金融、跨境金融、地方金融改革创新等方面先行先试。同时,国家层面还将出台支持园区开发建设的专项优惠政策,涉及产业布局、海关特殊监管、外汇管理、金融政策创新等方面。

根据规划,2015年将完成园区启动区7.87平方公里开发建设,2020年完成第一期15平方公里开发建设。而到目前为止,园区公共服务中心、中马大街和锦绣大道“一纵一横”路网、供水、供电等配套设施已经投入使用,有20多个基础设施项目正在加快建设。首批入园的生物医药、粮油加工、清真食品等产业项目已经开工建设,有16个产业项目意向入园,总投资121亿元,正在开展洽谈的项目还有29个,总投资55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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