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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丹获评“广西园林城市”
2013
07/09
21:02

日前,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传来消息,南丹县荣获“广西园林城市”称号。这是南丹县委、县政府坚持执政为民、以人为本的又一成果,是全县上下艰辛努力的结晶。

“南丹县创建广西园林城市,是科学发展观实践所在,倾力构筑生态优势,抢占绿色经济的制高点,形成了生态优先、城乡一体的可持续科学发展之路。”南丹县委书记莫振祖表示,今后南丹将争创“国家园林城市”。

2011年,南丹县开展创建广西园林城市工作,多渠道筹措绿化建设资金,两年来,政府累计投入资金1亿多元。截至目前,全县城区公共绿地面积46.8公顷,人均公共绿地面积7.32平方米;建成区绿地面积181.9公顷,绿地率30.32%;建成区绿化覆盖面积206.9公顷,绿化覆盖率34.48%。

南丹围绕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了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城市防灾避险绿地规划、生物多样性调查及保护规划等6项专业规划;建立健全园林绿化管理体系,制定城市绿化规划、工程建设、养护管理等40余项规范文件和管理制度。城市园林绿化实施动态网络化数字监管,重点实施“绿荫”工程,对城区所有主干道进行大规模绿化改造和建设。目前,全县城区道路共种植行道树约6000株,道路绿化普及率达90.48%。

此外,南丹把创建工作与提升城市功能、改善人居环境结合起来,先后对文化广场等3个广场、体育场景点等18个景观节点进行改造,新建绿地面积2.5万平方米。如今,南丹城市道路照明装置率99.5%,城市管网水检验项目合格率达99.8%,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86.4%,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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